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户外广告灯箱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合格的服务单位。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户外广告灯箱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为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领取采购文件、预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9年 04月 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凡参加此次投标供应商可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项目小组办公室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及注意事项。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项目小组办公室,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联 系 人: 付女士
联系电话: 024-31323648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19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