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你们好!
根据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及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告知书,其目的旨在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广大患者拥有安全的就医环境。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
一、所有来院人员均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需要向预检分诊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医院。
二、医院为肛肠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如有以下情形,请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以免耽误病情:
1、体温≥37.3℃;
2、自身或身边有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者;
3、近两周内有新冠肺炎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或本省内患者接触史,或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
请您主动如实告知。隐瞒不报、恶意传播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蔓延的人员,根据有关部门公告,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三、门诊就诊流程
1、经预检分诊台检温登记后引导就诊。
2、就诊前需签署告知书及初筛调查问卷。
3、在办理住院或行胃、肠镜等检查前,在血常规等常规检查基础上需同时行胸部CT检查,或提供近两周内的胸部CT报告。
四、住院患者须知
1、轻症患者限0-1名陪护人员,重症患者限1-2名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陪护人员及患者本人不允许离院。
2、每日监测患者及陪护人员体温(测量频率视患者具体情况而定)。陪护人员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医院指定地点就诊。
3、患者及陪护人员尽可能在本院餐饮部订餐,医院禁止快递员和送餐员进入。
4、出院后还需回院复查或换药的患者,不要参加社会活动,谨记家中不待客,勤洗手,室内勤通风换气。
以上规范根据国家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并向公众告知。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按上述要求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及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